济工信运字〔2019〕4号
各区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相关企业:
为促进我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落实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工作任务,按照《济南市十大千亿产业振兴计划》(济政发〔2018〕17号)和《济南市先进制造业和数字经济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济工信财审字〔2019〕1号)要求,现就做好2019年度十大千亿产业“首次突破”奖励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 申报产业范围
根据《济南市十大千亿产业振兴计划》(济政发〔2018〕17号)要求,对于“大数据与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制造与高端装备、生物医药、先进材料”等产业,在我市年主营业务收入首次突破1000亿元、100亿元、50亿元、10亿元的法人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
二、 申报条件
(一) 在济南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二) 以2017年主营业务收入为基数,2018年主营业务收入首次突破1000亿元、100亿元、50亿元、10亿元的法人企业。
(三) 根据《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济南市促进先进制造业和数字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济政发〔2019〕1号),已申报2018年度企业“首次突破”的企业除外。
(四) 被实施信用联合惩戒对象不得申报。
三、 申报资料
(一)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二) 《企业主营业务收入“首次突破”奖励企业申报表》。
(三) 第三方出具的企业近两年主营业务收入证明材料,如审计报告,或税务部门盖章确认的近两年《一般企业收入明细表》。
四、 申报要求
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自行填报《企业主营业务收入“首次突破”奖励企业申报表》(附件1),填写《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附件3),一并上报所在区县工信部门。所有申报资料均需制作书面文档和电子版文档,各种原件资料均需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各区县工信部门按照属地原则,对申报资料认真审核把关,认真填写《企业主营业务收入“首次突破”奖励申报汇总表》(附件2),将申报公文、奖励申报书面资料(一式3份)及相关资料电子扫描版报送市工信局。区县汇总材料上报截止时间为2019年9月13日,逾期申报或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
联 系 人: 张志鹤 联系电话:66602611
济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9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