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快全市养老领域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根据推进全市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有关要求,确定开展养老服务组织(企业)遴选工作,并分类组建济南市养老服务组织(企业)库,为服务需求方选择服务提供参考范围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养老服务组织(企业)遴选范围
此次遴选范围主要包括: 1.老年人照护需求评估组织(企业)。2.养老服务设施等级评定、服务项目评估组织(企业)。3.养老服务设施运营组织(企业)。4.社区居家养老上门服务组织(企业)。5.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组织(企业)。
其他类别养老服务组织(企业)遴选根据工作需求适时组织。
二、参加遴选条件
参加遴选的单位应为依法设立,且具备承担职能所需的相应条件。符合以下基本条件和具体条件的省内外养老服务组织、养老服务企业、事业单位等均可参加此次遴选工作。
(一)基本条件。1.依法登记成立的社会组织、企业或从事养老、医疗、护理等相关业务的事业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完善,具有独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和资产管理制度,会计核算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3.具备提供服务所必需的人员、场所、设施设备和工具等。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按要求履行信息公示义务方面无不良记录。5.无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条件
1.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服务组织(企业)
(1)具有适老化改造相关营业范围、康复辅助器具经营资质或备案凭证;(2)具备比较丰富的适老化改造项目实施经验,能够应对项目推进过程中的各种突发状况,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
2.老年人照护需求评估服务组织(企业)
(1)具有老年人能力评估相关营业范围;(2)开展评估工作的机构应至少配置5名专/兼职评估人员。(3)评估人员应具有全日制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有5年以上医疗护理、养老服务、老年社会工作等实务工作经历并具有相关专业背景,需接受行业主管部门认可的专业培训。
3.养老服务设施等级评定、服务项目评估组织(企业)
(1)具有养老机构等级评定、项目评定所需的相应资质;(2)配备专职从事相关业务资质的评估人员不少于5人;(3)应具备消防、建筑、设计、财务等相应人员,可为兼职,兼职人员应有服务合同。
4.养老服务设施运营组织(企业)
(1)具有养老服务相关资质;(2)拥有开展养老服务的专业人才队伍,应至少配备专职人员4名,至少包括2名专职养老护理人员。
5.社区居家养老上门服务组织(企业)
(1)具备行业资质。业务范围以养老服务、上门服务、社区托养服务为主要内容,从业人员取得所提供的服务需要具备的行业资质证明等;(2)具备入户服务能力。有统一的服务流程和服务操作规范。(3)每年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有完善的服务质量内部监督制度。
三、遴选程序
(一)组织报名。有意向参加的单位,请于2022年4月20日前将以下材料报送至济南市民政局养老服务处,邮箱:jnmzjylfwc@jn.shandong.cn。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扫描或复印件):
1.具备相应类别资质的工商注册证书、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或事业法人登记证书。
2.组织(企业)经营状况、相关业绩等证明资料等。
3.组织(企业)专业工作人员情况证明。
4.承诺书。
(二)资质审核。对意向单位的报名资料进行初步审核,经确认的,通知安排参加遴选路演活动。参加路演时,需提交报名资料原件核验。
(三)路演评审。报名并经确认的单位,按照抽签顺序,现场作不超过8分钟路演介绍。由市民政局组建的评审专家委员会现场评分。路演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确定入选单位名单。确定入选单位名单。根据组织(企业)库需求数量,按照评审得分高低,公布确定入选单位名单。
已经与济南市政府、济南市民政局等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且具备相应资质的养老服务组织(企业)和单位,直接纳入相应的类别库。
四、济南市养老服务组织(企业)库管理使用
经确定入选单位,全部录入济南市养老服务综合管理平台,并在济南市民政局官网对评选结果进行公示,在各类相关媒体宣传推介。
在符合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前提下,各级民政部门、街道(镇)或其他单位可优先选择入库单位提供相应服务。市民政局将建立投诉举报机制、监督考核机制和退出机制等,畅通社会监督渠道,根据各服务组织(企业)年度从业服务情况,视情调整组织(企业)名单,切实加强对遴选入库单位的综合监管。
凡符合遴选范围和条件要求的单位,可自行下载填写《济南市养老服务组织(企业)申报表》,向济南市民政局养老服务处申报。申报表、承诺书、及各项证明材料(除照片外)均为PDF格式,不接受纸质材料。
联系人:杨昌昊 闫华 联系电话:0531-66602532。
2.承诺书.docx
济南市民政局
2022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