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0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告》要求,现将我市2020年度艺术图书资料群众文化美术文物博物专业职称评审材料报送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标准条件

(一)艺术专业:按照《艺术专业职务(艺术等级)试行条例》(职改字〔1986〕第56号)有关规定执行。

(二)图书资料、文物博物、群众文化、美术专业:按照省文化和旅游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图书资料群众文化美术文物博物专业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的通知》(鲁文旅发〔2020〕12号),可登录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官网—通知公告”查阅)执行。

二、报送材料要求

(一)网上申报要求

2020年度高、中级职称实行网上申报,需登录“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http://117.73.253.239:9000/rsrc/)进行填报并逐级上报,建议使用谷歌或IE10以上浏览器。

市属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含劳动合同、劳务派遣)经上级主管部门逐级审核申报;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从业人员,自由职业者等,经企业《营业执照》住所、本人居住所在地的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职称管理部门逐级审核申报。

1.高级职称网上申报按照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报送2020年度艺术图书资料群众文化美术文物博物专业职称评审材料的通知》有关要求填报。

2.中级职称网上申报要求参见附件1《中级职称网上申报要点(2020年度)》。

(二)纸质材料申报要求

1.申报高级职称的,按照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报送2020年度艺术图书资料群众文化美术文物博物专业职称评审材料的通知》有关要求报送。

2.申报中级职称的,按照附件2《中级职称申报纸质材料明细(2020年度)》要求报送。   

(三)事业单位材料报送要求

各事业单位要填写《济南市事业单位申报职称岗位及人员情况表》和《济南市事业单位申报职称人员花名册》(正反面打印),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与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材料一起上报主管部门审核,各主管部门审核无误后,加盖主管部门公章和申报材料一起报送评委会办事机构存档备查。

三、各单位审核呈报要求

(一)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要认真审查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实效性,做好申报前公示工作,按要求填写单位推荐意见并签名盖章。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应及时退回并向申报人说明原因。

(二)单位确定推荐申报职称人员名单后,将申报人的申报材料及有关情况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有保密要求和涉及个人隐私的除外),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三)各呈报部门在报送材料时,须上报由职称评审系统生成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花名册》1份。

四、纪律要求

(一)严肃工作纪律。各用人单位要按照相关政策要求,严肃认真做好本单位申报工作,对照资格条件,逐条逐项把好资格审查关。

(二)强化责任追究。对职称申报、推荐等环节要严格实行“谁审核,谁签名;谁签名,谁负责”的管理责任制,哪个环节、哪个方面出现问题,依法依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建立职称诚信制度。按照《山东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14号)规定,专业技术人员在职称评定等工作中的弄虚作假行为,将作为失信信息予以记录。

五、材料报送有关事宜

(一)报送时间:2020年9月30日—10月30日,逾期不再受理。

(二)报送地点:济南市历下区龙鼎大道1号,济南龙奥大厦F1337房间,联系电话:0531-66608790。

(三)报送材料时请自觉遵守各级各部门防疫要求。

(四)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山东省文旅厅《关于报送2020年度艺术图书资料群众文化美术文物博物专业职称评审材料的通知》和济南市人社局《关于做好2020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告》执行。

 

附件1:中级职称网上申报要点.docx

附件2:中级职称申报纸质材料明细.docx

 

 

济南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0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