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中小企业主管部门:
按照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下发《关于推荐2020年度省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及组织往年示范基地复审的通知》的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已被命名为市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的,符合《山东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建设管理办法》(鲁工信发〔2020〕6号)明确的申报条件的示范基地。2017年1月1日前获得认定的“省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和“山东省小企业创业辅导基地”,自愿根据省厅通知向所属区县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申报复审,未参加复审取消原有称号。
二、申报材料
申报省级基地需填写省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申请表(附件1),并根据省厅通知要求组织申报材料,复审的基地需要在显著位置标注“复审”。推荐山东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汇总表(附件3)由区县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填写并盖章。
三、申报时间及要求
(1)电子申报材料。需上传至山东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smesd.com.cn/)相应申报窗口(10月10日放开申报),材料提交应在10月20日前完成。
(2)纸质材料。各区县中小企业主管部门需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对各申报基地进行现场审核,提出初审意见。对初审合格者,于10月23日前将推荐文件(正式行文)、基地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和PDF版一份报送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联系人:李 丽 刘 筱
联系电话:66605753 66605752
邮箱:sjjhxxhwzxb@jn.shandong.cn
5.关于印发《山东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pdf
2020年9月29日
关于推荐2020年度省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及组织往年示范基地复审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