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功能区)农业农村部门:
为更好塑造全市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泉水人家”形象,提升农产品品牌竞争力和对外美誉度,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组织申报第二批“泉水人家”品牌农产品。重点围绕十大农业特色产业,品类包括粮油、果蔬(含食用菌)、畜产品、水产品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注册地在济南的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品牌农产品。
二、申报数量
每个区县推荐2-3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每个企业申报3-5个产品。
二、申报条件
(一)申请人须是注册地在济南市的涉农经营主体;
(二)申请人按标准组织生产,符合国家、省、市相关产业政策、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有在济南市辖区内注册并归申请人所有的注册商标,且商标正式注册已满两年;
(四)采用国家、行业或者省、市地方农业等标准进行生产,有规范的生产技术标准和质量追溯体系,产品质量符合标准要求并达到市内同类产品领先水平;
(五)申请人质量管理体系健全、运行有效,产品通过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地理标志产品认证(登记)或HACCP、ISO9001、ISO22000等相关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中的一项或多项,并在有效期内;
(六)在济南市辖区内生产,有固定的生产基地,批量生产已满三年,形成合理的种养殖规模或生产规模;
(七)市场信誉好,申请人近三年内在市级以上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中未出现不合格情况;
(八)产品具有明显的区域优势和特色,市场销售量、知名度居同类产品前列,在当地农业农村经济中占有重要地位。
三、申请材料
(一)申报“泉水人家”品牌农产品承诺书;
(二)“泉水人家”商标标识使用申请书;
(三)符合申请条件的资格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书、相关产品质量认证证书等;
(四)有资质的农产品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一年内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五)其他需要提交的有关材料。
四、申请步骤
(一)符合申报条件且有申报意向的申请人到所在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提出书面申请,按照要求填写申报“泉水人家”品牌农产品承诺书、“泉水人家”商标标识使用申请书等。
(二)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报市农业农村信息中心,市农业农村信息中心汇总后提交品牌运管主体。
(三)品牌运管主体负责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复审,并联合市农业农村信息中心组织专家进行评审,依据专家评分高低确定名单。
(四)名单确定后,由市农业农村信息中心在市农业农村局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 5 个工作日。
(五)经公示无异议后,公布“泉水人家”区域公用品牌授权使用单位及授权产品名单。
(六)对通过认定的产品,由品牌运管主体授权申请人使用济南市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泉水人家”标识。
五、工作要求
1.时间要求。申报时间截止到2020年9月3日前,逾期不予受理。
2.材料要求。请各区县精心组织申报单位申报,并按照“泉水人家”商标标识使用申请书格式及要求组织申报材料,申报材料须按照评价指标顺序,逐项提供证明材料,纸质申报材料报送3份(加盖单位公章、胶装、A4纸双面打印),以上所有材料均需发送与纸质材料一致的电子版。各区县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进行初审,初审合格材料于9月8日前报市农业农村信息中心,同时报送申报情况汇总表一份。市农业农村信息中心汇总后于9月10日前提交品牌运管主体。
联系人:田明;联系电话:66609146;
附件:1. 申报“泉水人家”品牌农产品承诺书
2.“泉水人家”商标标识使用申请书
3. “泉水人家”产品申报汇总表
4. 企业电商及媒体渠道汇总表
济南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8月25日
1申报泉水人家品牌农产品承诺书.docx2泉水人家申报书定.docx3泉水人家产品申报汇总表.docx4泉水人家企业电商及媒体渠道汇总表定.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