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发改局、各功能区能源主管部门:
现将省能源局《关于转发<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组织申报科技创新(储能)试点示范项目的通知>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组织项目申报,并做好辖区储能项目的调查情况汇总,并提出以下要求:
一、 2020年8月10日至8月23日,项目申报单位登录“储能示范项目申报平台”(http://123.127.52.151:9091)在线填写《科技创新(储能)试点示范项目申请表》(见附件)并下载打印,签字盖章后将扫描件分别发送省、市能源主管部门(邮箱地址附后)。
二、各区县能源主管部门于8月4日前将《区县储能项目调查情况汇总表》电子版发送市发展和改革委能源发展与节约处邮箱。
联系电话:66608232,66608225。
附件:附件1:山东省能源局关于转发《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组织申报科技创新(储能)试点示范项目的通知》的通知.pdf
济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7月30日
编辑:车春华
能源发展与节约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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