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有关企业:
根据《山东省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工作指南》(〔2020〕95号)和省工信厅有关通知要求,现组织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培育和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育申报。由牵头单位(或已组建并注册登记的中心法人实体)提出创新中心试点培育方案,参照《山东省制造业创新中心培育申报材料编制提纲》编制申报书,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二、验收认定。对于已列入试点培育且完成建设任务书目标的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请参照《山东省制造业创新中心验收报告编制提纲》编制验收报告,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做好有关验收认定准备工作。
三、请各区县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按照省工信厅通知要求,充分考虑本辖区及企业实际情况,组织做好培育申报和验收认定工作,认真审核把关,确保申报材料真实性、规范性、完整性。请于7月27日前将正式推荐文件及推荐企业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报市工信局科技创新处。
联系人:付守锋 刘洪志 联系电话:66605745
市工信局科技创新处邮箱sjjhxxhwkjc@jn.shandong.cn
附件:
附件1:山东省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指南-鲁工信技〔2020〕95号.pdf
附件2:关于开展2020年山东省制造业创新中心培育和认定工作的通知.pdf
济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