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各相关企业:
按照 《济南市科学技术局 济南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济南市税务局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的通知》(济科发(2020)17号)的要求,2020年度全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开始申报,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以下简称《认定办法》)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以下简称《工作指引》)有关规定,为做好我区高新技术企业(以下简称“高企”)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我区行政区域内注册成立1年以上的居民企业,且符合认定办法第十一条有关规定,均可申请高企。
(二)2017年认定的高企企业名称发生变化的,须先完成高企名称变更后再提出认定申请。
二、时间安排
1、2020年9月8日之前报送一份企业高企申报材料纸质版(副本)至区工信局科技创新科,由市科技局进行再次审核。
2、审核整改后网上提交工作,请于9月23之日前完成。同时定稿后的纸质材料的一式3份、光盘1份在9月23之日前报至区工信局科技创新科。
三、申报有关要求
(一)申报企业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企业应如实填报材料,有关数据应与税务系统相关数据相符。一经查实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省高企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认定办)将按照《认定办法》的相关规定取消其资格并列入不良信用记录。不提倡企业委托有关单位或个人编写申报材料。
(二)中介机构应严守职业规范。中介机构应据实出具专项报告,对工作中出现严重失误或弄虚作假等行为的,省认定办根据《工作指引》相关规定,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上公告,自公告之日起3年内不得参与高企认定相关工作。
(三)按时报送材料。申报企业向我区工信局科技创新科提供纸质一式三份申报材料以备审核留存,具体申报材料内容与要求见附件2至8,电子版PDF格式刻光盘,附件9汇总表word版发送至邮箱,同时报送由镇街出具的推荐函。
四、关于现场审查的要求
1、打印全套高企资料纸质版,可线下先填完打印出来,确保现场审核时有一套相对完整的材料。
2、按照高企核实意见表(附件3)需核查的原件按顺序分类排好,如知识产权证书、政府立项批复文件、社保证明、销售合同及发票等等;
3、企业需提前将审核资料放置会议室,摆放整齐,方便核实人员现场高效审核。
4、每家企业原则上审核时间不超过30分钟。
材料报送地址:章丘区工信局科技创新科(龙泉大厦西1098室)
电话: 83767268,83236710
邮箱:jnzqgxjkjcxk@jn.shandong.cn
附件: 1.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程序
2.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材料内容及要求
3.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核实意见表
4.企业知识产权情况表
5.知识产权未重复使用声明
6.知识产权权属人声明
7.企业近三年科技成果转化汇总表
8.中介机构声明书
9.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推荐汇总表
区工信局科技创新科
2020年8月27日
编辑:张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