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第三批济南市活动券服务机构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济南市中小微企业创新券实施管理办法》(济政办发〔2019〕19号)和《关于印发<济南市大型仪器共享劵实施细则>和<济南市活动券实施细则>的通知》(济科发[2019]78号)的规定,现开展第三批济南市活动券(以下简称“活动券”)服务机构的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活动券资助的服务机构须符合《济南市中小微企业创新券实施管理办法》和《济南市活动券实施细则》规定的条件。
二、申报途径
采取线上申报的方式,服务机构登陆活动券管理平台(http://cxq.jnsti.jinan.gov.cn/public/trainAction!searchTrain.do)提交申请相关材料。申报单位在平台上填报“济南市活动券服务机构申请表”;下载承诺书,机构负责人认真阅读承诺书内容并签字盖单位公章;将承诺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已举办活动的通知、签到表、活动图片等,上传活动券管理平台系统。
三、申报时间
活动劵服务机构登陆活动券管理平台申报时间为:
2020年7月24日至2020年8月6日
四、审查程序
根据《管理办法》和《济南市活动劵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区县科技部门对申报服务机构进行初审,合格后推荐到市科技局;市科技局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对评审合格的申报机构在市科技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通知符合要求的服务机构将相关信息录入活动券管理平台(签订协议),由市科技信息研究所予以确认后,正式纳入服务机构行列。
四、有关要求
申报机构对填写上报的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章丘区工信局科技创新科
2020年7月23日
编辑:张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