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根据年度科技工作安排和省科技厅有关通知要求,现组织开展2021年度山东省新型研发机构备案申报有关工作。
对符合省级新型研发机构备案条件、尚未备案入库的机构,可于5月17日前通过“山东省科技云平台”填报申报材料,提报完成后打印纸质版(一式三份,含附件,装订成册并盖章),于5月18日下午3:00前报区工信局科技创新科。通过形式审查的,省科技厅、市科技局将进行备案考察,符合有关要求的予以备案入库。
附件:省级新型研发机构备案指标体系.docx
山东省新型研发机构备案标准.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