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局、有关企业:
根据《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济南市促进工业投资倍增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的通知》(济政字〔2019〕80号)和《关于印发<济南市工业企业技术装备投入普惠性奖补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济工信转型字〔2020〕1号)要求,现就做好2020年度企业技术装备普惠性奖补资金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政策依据
依据济政字〔2019〕80号文件,加大企业技术改造支持力度,上年度已完工并纳入统计的工业投资项目,对新购置数控机床、工业机器人、成套生产线、研究开发、检验检测等设备,以及购买用于项目先进生产技术、设备软件等方面进行的投入,按项目购置技术设备总额的10%给予奖补,最高奖补1000万元。项目总投资额须在1000万元以上(单纯购置设备类除外),其中设备购置金额不低于500 万元,每个独立法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是在济南市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二)项目须依法办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或备案手续,并按照有关规定纳入济南市工业投资项目统计库或国防科工投资项目统计系统;
(三)项目须在2019年度完工,实施期原则上不超过三年;
(四)项目实际投资额须在1000万元以上(含)(单纯购置设备类除外),其中技术装备购置金额(指不含关税和增值税的原值)不低于500万元,且单台装备价格(指不含关税和增值税的原值)不低于1万元。
项目技术装备购置金额包括项目建设内容内的新购置的数控机床、工业机器人、成套生产线、研究开发、检验检测等生产研发设备(含设备软件)金额。环保、安全、节能改造以及主生产线外的辅助类设备投入不纳入补贴范围。
购置设备已到位,并取得合同、发票、付款证明等资料,项目申报主体与立项手续、购置设备清单内容与发票内容应统一,发票截止日期为2019年12月31日。
(五)每个独立法人每年度只能申报一个项目。
(六)企业信用良好,被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不得申报。
三、申报材料
企业向所在区县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提出申请,按要求提交以下纸质申请材料或电子版材料:
1.济南市工业企业技术装备普惠性奖补资金申请表(附件1);
2.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或备案手续复印件;
3.企业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复印件;
4.项目购置设备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及明细表(进口设备需提供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进口关税专用缴款书或进口货物征免税证明、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复印件);以融资租赁形式购买的生产设备,企业需提供融资租赁合同复印件及金融机构提供的按期付款凭证(附件2);
5.经第三方社会中介机构出具的项目决算报告;
6.企业允诺税务部门提供本企业申报项目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数据等相关材料的函(附件4);
7.政策(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申报表(附件5);
8.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附件6)。
四、申报程序及相关要求
(一)企业申报。按照属地原则,企业向所在区(县)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提出申请,按照要求提交申请材料。申请企业是财政资金管理使用的主体,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现象,立即取消申报资格,三年内不得申报各类财政专项资金项目。
(二)区县初审。区县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受理企业申请材料,对申请企业提报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进行初步审核,填写《工业企业技术装备补助资金申请汇总表》(附件3),会同区县财政局联合行文上报。
(三)市级复核。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进行材料审核和现场设备核实工作。第三方中介机构对企业申请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进行核实,赴企业对其申报项目技术装备投是否在政策奖补范围,以及相关设备(软件)是否投入生产研发等情况进行现场核实。第三方中介机构根据企业申请材料、区县审核意见、税务部门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数据、现场核实情况等,独立核定企业技术装备投资额,出具项目审核意见。
(四)申报时间。企业申报截止时间:2020年7月30日,逾期不再受理。区县上报截止时间:2020年8月10日。
(五)联系人:市工信局产业转型升级处 张震中 林格
电话:66605687 66602604
邮箱:sjjhxxhwghyjsgzc@jn.shandong.cn
附件:1.工业企业技术装备普惠性奖补资金申请表
2.项目购置设备明细表
3.工业企业技术装备补助资金申请汇总表
4.企业允诺税务部门提供本企业税收数据的函
5.政策(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申报表
6.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模板)
济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济南市财政局
2020年4月27日
关于做好2020年度工业企业技术装备投入普惠性奖补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附件.docx
济工信转型字7号-关于做好2020年度工业企业技术装备投入普惠性奖补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