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局,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管委会建设管理部、济南高新区管委会建设管理部、市南部山区管委会规划发展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本市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工作,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和专家技术支撑作用,全面提升消防验收质量和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1号)《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细则》(建科规〔2020〕5号)和《山东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实施细则(暂行)》等有关规定,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拟组建济南市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技术专家库(以下简称专家库)。现将专家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建原则
专家库由本市建设工程消防验收领域具有权威性和影响力的专业技术人员组成,本次专家库成员面向全市公开推荐,本着“自愿申报、单位推荐、择优选用”的原则,由符合条件者自愿申请,申请人经个人申请、有关单位推荐、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审核及择优选用、公示后,方可成为入库专家,聘任期为三年。
我市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以下简称住建部门)可根据具体工作安排、项目实际情况和工程建设地点,在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一定数量人员组成专家组,组织专家组开展指导现场评定、技术咨询等相关技术支持工作,相关费用由组织单位按照《山东省政府采购评审劳务报酬标准》结算。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专家库的日常管理工作,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及专家工作状况,适时更新、动态调整专家库组成人员。
二、专家职责
(一)参与济南市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及备案抽查现场评定和消防安全监督检查工作,负责提供技术支持与指导;
(二)参与济南市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相关标准、规范、政策等文件的研究制定工作;
(三)参与济南市建设工程火灾事故调查工作;
(四)严格遵守相关管理规定,认真履行职责,恪守职业道德,维护保障消防验收工作的规范、专业和公正。
三、推荐范围
推荐人选:工作地点在我市或常住我市,从事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技术研究、咨询服务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含现工作单位为政府部门等的人员。
推荐单位:各区县(功能区)住建部门、建筑业企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行业协会、技术服务机构等单位。
四、基本条件
(一)具有消防工程类、土木工程类、给水排水类、暖通类或建筑电气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相关专业(消防、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电力、石油化工、桥隧、设备安装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其中具备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暖通空调)、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执业资格的优先;
(二)从事建设工程有关消防专业的设计、施工、管理或咨询工作8年以上,且近5年内参与过至少3个建设工程项目有关消防方面的设计、施工、管理、咨询或技术支持工作;
(三)有扎实的消防理论知识和丰富的消防验收实践经验,熟悉与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抽查相关的法律法规与规范标准;
(四)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能够独立承担专家的相关职责,享受国务院、省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或院士、博士生导师、国家和省工程勘察设计大师年龄不受此限制;
(五)具有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工作协调能力,态度认真负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廉洁自律,无违法、违规、违纪等不良记录;
(六)参与过国家或地方组织的消防相关规范标准编制者优先;
(七)2019年6月后,曾为我市各级住建部门提供过消防相关技术支持工作(如消防验收、技术培训等方面),且表现较为突出的专业技术人才,可不受上述条件限制,经本人同意后,由住建部门直接推荐;
(八)特殊专业、特殊领域的专业技术人才可不受上述条件限制,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根据实际情况,可将此类人才直接推荐入库。
五、推荐程序
1.如实填写《济南市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技术专家个人申请表》(附件1),由所在单位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当前无工作单位可不填写);
2.根据个人工作情况,提供由所在单位出具的《参与项目有关消防工作的证明》(附件2)(需为近5年内曾参与过的项目);
3.申请人的个人身份证、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或职称证书扫描件。
申请人请于2月22日前,一次性将上述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交至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济南市经十路14306号建设大厦1922室),扫描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xxfys@jn.shandong.cn(邮件名称:姓名+专业类别)。
由各区县(功能区)住建部门直接推荐的专业技术人才,除根据个人情况准备第1、3项材料外,相关住建部门应出具《**区(县、功能区)消防验收工作优秀专业技术人才直接推荐表》(附件3)。各区县(功能区)住建部门分别汇总直接推荐专业技术人才的上述材料后,于2月22日前将纸质版(一式两份)和扫描电子版报送至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每个区县(功能区)住建部门最多直接推荐5名,每名专业技术人才最多由一个住建部门推荐,不可重复推荐。
经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审核上述申请材料符合要求后,择优选用,进行公示。若公示期内无异议,则公布为市消防验收技术专家,纳入济南市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技术专家库。
六、其他
(一)本次消防验收技术专家的推荐、审查、公示、入库等环节均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请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申请、推荐、材料提交工作,不接受补报,逾期未报或材料缺失视为弃权,材料造假者将禁止参与本次及后续专家库专家推荐;
(三)名单公示时间另行通知,请注意关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官网。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张鸣、廖建双,0531-61378614、0531-61378615,邮箱:zxxfys@jn.shandong.cn,地址:济南市经十路14306号建设大厦1922室。
附件:1.济南市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技术专家个人申请表
2.参与项目有关消防工作的证明
3.**区(县、功能区)消防验收工作优秀专业技术人才直接推荐表
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2月14日
附件3:xx区(县、功能区)消防验收工作优秀专业技术人才直接推荐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