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下区各相关企业:
根据《济南市促进先进制造业和数字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济政发〔2019〕1号)、《济南市加快软件名城提档升级促进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济政字〔2019〕41号)等,按照《济南市先进制造业和数字经济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济工信财审字〔2019〕1号),现就做好2020年度首批项目资金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 支持范围和政策依据
(一)“独角兽”“瞪羚”“专精特新”“一企一技术”及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奖励类。济政发〔2019〕1号第2条规定:对新认定的“独角兽”企业,一次性奖励300万元;对新认定的省、市级瞪羚企业,一次性奖励50万元、20万元;对新认定的省、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分别一次性奖励30万元、10万元;对新认定的省、市级“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和创新企业,分别一次性奖励50万元、20万元。第24条规定:对2019年1月1日后认定的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对新认定的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具体申报要求见附件1。
(二)产业集聚区奖励类。济政发〔2019〕1号第4条规定:对新认定的国家级先进制造业和数字经济产业集聚区或示范基地(园区),最高给予10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新认定的先进制造业和数字经济省级产业集聚区或示范基地(园区),最高给予5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具体申报要求见附件2。
(三)市级研发机构奖励类。济政发〔2019〕1号第10条规定:新获批市级研发机构的企业,给予最高50万元扶持。具体申报要求见附件3。
(四)国际互联网数据专用通道奖励类。济政发〔2019〕1号第25条规定:推动网络升级,全面提升网络传输和交换能力,增强工业园区互联网接入服务能力。对建成开通并持续运营国际互联网数据专用通道的每家电信运营企业每年每个园区给予20万元的奖补资金,连续补贴三年,每个企业累计奖补最高300万元。具体申报要求见附件4。
(五)市政府组织参加展会补贴类。济政发〔2019〕1号第26条规定:对以市政府名义组织企业参加全国性、区域性大型展会所发生的参展费用给予适当补贴。具体申报要求见附件5。
(六)软件企业荣誉资格奖励类。济政字〔2019〕41号第9条规定:对当年获评山东省“大数据重点产品(解决方案)”“现代优势产业集群+人工智能试点示范项目”等省级优秀项目(方案)的软件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不重复奖励)。具体申报要求见附件6。
(七)集成电路企业购买研发工具资助类。济政字〔2019〕41号第12条规定:对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购买EDA(电子设计自动化)设计工具软件、硬件仿真加速器以及研发仪器设备(设备原值10万元以上)等研发工具的,按照实际发生费用的30%给予资助,每个企业年度总额不超过300万元。对企业购买IP(知识产权)开展芯片研发的,给予该企业实际支付费用最高30%的资助,单个企业每年总额不超过300万元。对从事集成电路EDA(子设计自动化)设计工具研发的企业,每年给予EDA研发费用最高30%的研发资助,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具体申报要求见附件7。
二、 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须为历下辖区的企事业单位。
2、企业信用状况良好,被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不得申报。
3、资金申请单位(企业)是财政资金管理使用的责任主体,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项目资金申请单位均需签订《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三、 申报程序及相关要求
1、按照属地原则,奖补资金申请单位需向历下区工信局申报。
2、所有项目资金申请单位均需填写《政策(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申报表》。
3、区工信局组织第三方审计机构对申报资料进行初审。待审查合格后,区工信局与财政局联合行文上报。
4、疫情防控期间,资金申报单位的所有申报资料需制作电子版。
在填写有关申报表格文字内容较多时,请自行扩大表格空间,但不得改变表格结构。各种原件资料均需提供电子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其中页数较多的,需要加盖骑缝章。电子版文档为PDF或JPEG格式。
5、报送区工信局的电子资料包括汇总表以及企业资金申报材料。
6、因所有企业申报资料需经第三方审核,故材料上报截止时间为2020年3月18日。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1、“独角兽”“瞪羚”“专精特新”“一企一技术”及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奖励类
2、产业集聚区奖励类
3、市级研发机构奖励类
4、国际互联网数据专用通道奖励类
5、市政府组织参加展会补贴类
6、软件企业荣誉资格奖励类
7、集成电路企业购买研发工具资助类
8、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评价)申报表
9、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模板)
10、济南市先进制造业和数字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奖励补助申报书(封页模板)
11、各类业务联系方式
历下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3月12日
附件下载:1、区通知附件1-11下载.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