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农林生物质直燃发电项目电价精准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7-23 16:56浏览次数:次

各区县发展改革局,国网济南供电公司、国网莱芜供电公司,各有关企业:

为推进全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省发展改革委下发了《关于2020年农林生物质直燃发电项目电价精准补贴有关事项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20〕847号),决定2020年继续对农林生物质直燃发电项目实施精准补贴政策。现将文件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申请流程

符合鲁发改价格〔2020〕847号文件规定的发电企业,请于8月5日前向项目所在地的区县发展改革局提出书面申请,报送《农林生物质直燃发电项目电价精准补贴申报表》,提供燃料采购发票、生产记录等支撑材料(含电子版)。

二、审核流程

各区县发展改革局根据企业申报情况,对照发票、生产记录等资料原件进行统计、核实;实地走访当地小麦、玉米等农业主产乡镇,了解发电企业对当地贡献;填写《农林生物质直燃发电项目电价精准补贴申报表》(表一,县发展改革部门审核结论部分),并形成初审书面意见,于8月10日前报我委(价格管理处)。

三、评估流程

各区县发展改革局要对发电企业配合当地政府治理当地秸秆露天焚烧工作进行评估,对发电企业未能兑现承诺的,可提出电价补贴扣减建议,评估报告请于2020年12月15日前报我委(价格管理处)。若出现发电企业与其他综合利用行业竞争收购农业废弃物现象,请各区县及时报告。

四、有关要求

(一)发电企业要真实、完整报送申报资料,配合有关部门监督检查。一经发现申报资料不实或未兑现承诺的,我委将上报省发展改革部门予以惩戒。

(二)各区县发展改革局要严格按照申报程序和时间进行审核,尤其要按照要求对发票内容、农业废弃物种类进行严格审核,并组织开展申报和评估工作。

 

鲁发改价格〔2020〕847号关于2020年农林生物质直燃发电项目电价精准补贴有关事项的通知.pdf

 

济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7月24日  

 

 

编辑:阮沅

价格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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