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山东省工程实验室(研究中心)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3-31 13:47浏览次数:次

 

各区县发展改革局,济南高新区管委会科经局,莱芜高新区管委会经济发展局,有关单位:

       根据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山东省工程实验室(研究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鲁发改高技〔2020〕503号)要求,我委拟组织开展2020年山东省工程实验室(研究中心)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程实验室现有条件满足有关规定,特别是研发设备、研发场所、研发投入、研发人员等指标应达到《山东省工程实验室管理办法(2018 年修订)》(见附件 )规定的相关标准。优先支持生物安全、生命健康、远程医疗等疫情防控领域的实验室。

      (二)请组织符合条件的单位编写山东省工程实验室申请报告,准备有关证明材料及真实性声明。

      (三)请按照属地原则,申报单位由所在区县发展改革部门从符合条件的单位择优推荐申报。按照省通知要求,中央驻鲁单位自行行文申报,省属单位由省行业主管部门行文推荐。

      (四)请区县发展改革部门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规范性和真实性进行初步审核,并对推荐单位进行现场核查,出具现场初步核查意见。

      请各单位于2020年4月20日前将申报文件及现场初步核查意见、申请报告和一览表等申报材料各一式5份,相应的PDF格式电子版(压缩后不超过50M)光盘2张,报送至龙奥大厦E804。

      联系电话:66607151  66607139 

 

     附件:《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山东省工程实验室(研究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鲁发改高技〔2020〕503号)

 

 

济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3月30日

 

 

编辑:邱习静

高技术产业处

 
【打印本页】【关闭窗口】

上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