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发改局(功能区能源主管部门):
现将山东省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储能示范项目的通知》(鲁发改能源〔2021〕343号)转发你们。请按照省通知要求,组织申报2021年储能示范项目,于5月17日前将推荐文件和相关材料(一式7份、含电子版)报能源发展与节约处。
联系人:曹林、丛林,联系电话:66608225。
电子邮箱:jnfgw_nfc@jn.shandong.cn 。
附件:《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储能示范项目的通知》(鲁发改能源〔2021〕343号)
济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5月7日
转发省发改委、省能源局《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储能示范项目的通知》的通知(〔2021〕135号).pdf
编辑:曹林
能源发展与节约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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