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功能区)农业农村(畜牧兽医)部门:
为推动全市种业产业集聚集约和健康有序发展,打造中国北方“种业之都”。现将2021年度济南市农高种业产业发展项目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1.坚持主体自愿、区县推荐、市级评审的认定原则;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评审原则;
3.坚持扶大扶强、竞争择优的扶持原则。
二、扶持方向
1.支持国家农作物、蔬菜评价展示平台建设;
2.支持工厂化育苗技术研发及育苗能力提升;
3.支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优势农作物品种研发推广;
4.支持优秀畜禽良种、地方特色畜禽品种资源培育保护开发。
三、申报范围
(一)农作物种子产业项目
1.承担国家级农作物(蔬菜)新品种展示示范任务的示范场(中心);承担国家、省、市公益性农作物品种评价任务,组织开展农作物品种集中展示、推介和培训任务的建设运行单位。
2.在济南辖区注册并拥有固定科研生产基地,科研实力强劲,拥有自主知识产权选育审定登记品种和产品品牌,在国家和省内种业领域发展潜力大、社会认可度高、市场网络健全的知名育种企业。
(二)蔬菜种苗产业项目
1.育苗设备设施完善,品牌影响力大,创新能力突出,质量控制制度健全,从事蔬菜集约化育苗的新型经营主体。
2.蔬菜育苗设施面积不低于10000平方米,年育苗能力达3000万株以上;开展草莓、马铃薯、生姜等脱毒繁育的经营主体,年育苗能力达1000万株以上。
(三)畜禽良种产业项目
1.产业发展规模大、影响力广、市场引领作用强、科技创新实力雄厚等具有广阔发展空间的畜禽种业生产经营主体。
2.列入国家级和省级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名录的畜禽良种生产经营主体。
3.地方特色鲜明、发展潜力较大的自主选育良种的生产经营主体。
四、申报程序
1.实行属地管理。项目申报主体编写项目申报书(见附件),报区县农业农村(畜牧兽医)主管部门。不单独接受申报主体自行申报的材料。
2.县级推荐上报。区县农业农村(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应严格按照申报条件,规范遴选流程,对申报主体及申报材料从严审核,出具项目推荐意见,以正式文件上报市农业农村局。市直部门申报材料直接报送市农业农村局。
3.市级评审确定。市农业农村局对区县推荐项目,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审,确定2021年度农高种业产业发展支持项目。
五、材料提报
申报2021年十大农业特色产业--农高种业产业发展项目,应提交下列材料:
1.《2021年济南市农高种业产业发展项目申报书》;
2.良种繁育生产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
3.开展良种繁育及新品种展示示范、育种企业能力和实力等所需土地、厂房、设施、环评等使用证明材料;
4.品牌建设、自主知识产权品种等证明材料;
5.财务管理规范等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六、有关要求
1.上报申报材料主要包括:(1)推荐上报文件;(2)申报单位的项目申报书。项目申报书用A4纸、3号仿宋字体单面打印或复印,按顺序用皮纹纸封皮胶订。
2.请各区县及市直部门于3月25日17:00前,将申报材料一式3份报送市农业农村局,同时发送电子版。材料不全、逾期申报的不予受理。
联系人:种植业管理处 张建军 谢 燕 66609152
附件:2021年济南市农高种业产业发展项目申报书
济南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