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农业农村部门:
为进一步促进农产品产销对接,方便广大人民群众生活消费,保障“菜篮子”产品消费安全,根据《济南市推进“菜篮子”直通车进社区工作方案》(济政办函〔2017〕22号),现将遴选2020年“菜篮子”直通车进社区承担单位(以下简称“承担单位”)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注册地在济南市范围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财务管理规范,运行良好,且无不良信用记录。
2、在本市自有“菜篮子”产品生产基地200亩(含)以上、开展生产经营2年以上,或签约“菜篮子”产品生产基地2000亩以上,具有较强社区配送能力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或流通企业。
3、具有相应的农产品质量检测设备,有质量检测记录档案,且近两年无禁限用农药检测超标记录,保证产品质量安全。
4、具有不少于500平方米的固定加工仓储场所,有包装、加工设备流水线和相应的低温冷藏设施;有稳定的销售渠道,覆盖面广、配送能力强。
5、所供应“菜篮子”产品须符合国家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法律法规规定,进销货台账齐全,产品原产地可追溯。
二、遴选流程
(一)各申报单位按照要求向注册地所在区县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提报申请书和相关证明资料;
(二)区县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初审把关后向市农业农村局推荐,市局组织专家评审,按照评审结果择优遴选承担单位10家左右。
三、奖补政策
经遴选确定的承担单位按市里有关要求自行购买直通车运营车辆,所购车型、吨位、外观喷绘等须符合全市统一要求。市财政对新购直通车辆给予一定补贴(补贴比例最高不超过车辆购买价的60%,每车补贴最高不超过10万元)。
四、申报材料提交
各申报单位提报申请书,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等复印件,及上一年度财务报表、生产基地面积证明、加工仓储设施图片、质量检测资料等证明材料。所有申报材料一式3份,需用A4纸、4号仿宋字体双面打印或复印,按顺序用皮纹纸封皮胶订,经区县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推荐、盖章,于2020年4月30日16点前统一报市农业农村局菜篮子工程管理处(龙奥大厦D1017室),同时发送电子版。材料不全、逾期申报的不予受理,材料虚假的取消其申报资格。
联系电话:66609113
邮箱:yqc@jn.shandong.cn
附:济南市“菜篮子”直通车进社区承担单位申报书
济南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