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建建管字〔2019〕72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组织推荐工程总承包和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试点(第三批)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组织申报第三批工程总承包和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试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点项目
凡在我市行政区域内的新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均可以申请工程总承包或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试点。
二、试点企业
(一)工程总承包企业。注册地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可以是具有工程设计或者施工总承包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也可以是具备工程设计和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鼓励同时具备工程设计和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参与工程总承包试点。
(二)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企业。注册地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可以是具备工程设计、工程监理、造价咨询两项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也可以是具备工程设计、工程监理、造价咨询两项及以上资质的联合体。鼓励投资咨询、勘察、设计、监理、招标代理、造价等企业采取联合经营、并购重组、资质增项等方式发展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三、有关要求
(一)已经列入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山东省建筑业改革发展试点地区 试点项目和试点企业名单的通知》(鲁建建管字〔2018〕3号)和《关于公布山东省建筑业改革发展试点地区 试点项目和试点企业(第二批)名单的通知》(鲁建建管字〔2018〕16号)的试点企业和试点项目不再重复申报。
(二)列入试点的企业和项目,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开展经营活动,一经发现存在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将建议省住建厅从名单中予以清出。
(三)申报单位于2019年10月12日前将申报材料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建筑市场监管处。
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10月8日
(联系人:张惠梓,电话:666056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