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1年度专项服务券的申领工作,根据《济南市中小微企业创新券实施管理办法》(济政办发〔2019〕19 号)和《济南市中小微企业专项服务券实施细则》(济工信服务体系字〔2020〕3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相关要求,结合当前工作实际,现将有关工作通知以下。

一、专项服务券具体支持内容及支持额度

(一)体系认证服务。支持为中小微企业提供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OHSAS1800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ISO02000食品安全体系、ISO5001能源挂那里体系认证代理服务并取得相应认证证书。

单次服务补助比例不超过实际服务合同发生额的50%,单次服务最高支持额度4000元,仅支持中小微企业首次申请体系认证费用,不支持体系认证后的年审服务。中小微企业每年申请使用上限2此。

支持服务机构入库数量:6家。

(二)审计服务。支持为中小微企业提供财务、税务等方面的审计服务,出具相应审计报告。

单次服务补助比例不超过实际服务合同发生额的50%,单次服务最高支持额度4000元,中小微企业每年申请使用上限2次。

支持服务机构入库数量:6家。

(三)创业辅导师培训。为中小微企业相关人员提供创业辅导师培训服务,并取得相应创业辅导师证书。

中小微企业员工参与培训单人最高支持额度2000元,以企业名义组织员工申报,每单位限报5人,单人使用上限1次。

支持服务机构入库数量:2家。

(四)法律顾问服务。支持律师事务所为中小微企业提供年度法律顾问服务。

单次服务补助比例不超过实际服务合同发生额的50%,最高4000元,中小微企业每年申请使用上限1次。

支持服务机构入库数量:6家。

二、服务机构入库条件

服务机构在满足《实施细则》规定的入库条件外,仍需满足以下条件:

1.服务机构当前从业人员不低于10人且上一年度营业收入不低于150万;

2.从事国家规定须具备专业执业许可资格的服务项目,其“专业从业人员”必须是持有相应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且数量不低于5人(以缴足近三个月社保的人数为准);

3.已是往年服务券备案服务机构,且有成功服务案例的可优先考虑。

三、申请材料

(一)服务机构入库申请材料

以下材料通过平台上传,待区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初审通过后,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复审。

1. 专项服务券服务机构入库申请表(附件1);

2. 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3. 2020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2020年度企业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报表中的数据应与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相符);

4. 服务机构资质证书或授权合同、文件复印件;

5. 专业从业人员名单以及相应的从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6. 服务机构当前从业人员花名册和近三个月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

7. 服务机构开展专业服务的成功案例或其他证明材料(包括服务合同及发票等相应材料);

8. 专项服务券服务机构服务诚信承诺书(附件2)。

(二)中小微企业入库申请材料

以下材料通过平台上传,经区县初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复审后即可使用服务券:

1. 中小微企业入库申请表(附件3);

2. 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3. 专项服务券使用承诺书(附件4)。

四、服务机构入库认定程序

1.注册认证。服务机构通过“济企通”服务企业云平台注册(http://www.jiqitong.cn/),上传申请材料,申请审核;

2.区县初审。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对服务机构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将纸质材料报送至区工业和信息化局615室,联系人:于杰,联系电话:81601076;

3.专家评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委托济南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中心组织专家对服务机构提交的申报材料综合评定后,将符合条件的服务机构对外公示。

4.名单公布。经公示无异议后,对外公布服务机构入库名单,服务机构即可通过平台发布相关服务。

五、服务机构材料报送时间及地址

1.服务机构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28日15时;

2.经区县初审通过后,纸质版材料胶装成册(一式三份)报送至济南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中心(二环东路3226号)304房间,纸质版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10日17:00.

 

附件:1. 专项服务券服务机构入库申请表

2. 专项服务券服务机构服务诚信承诺书

3. 中小微企业入库申请表

4. 专项服务券中小微企业使用承诺书

5. 济南市《关于开展2021年度专项服务劵服务机构和中小微入库申报工作》的通知    

 

济南市天桥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4月16日

 

关于开展2021年度专项服务券服务机构和中小微企业入库申报工作的通知.rar

编辑:高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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