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申报山东省建筑业改革发展试点
(第二批)的通知
济建建字〔2018〕48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组织推荐建筑业改革发展试点(第二批)的通知》(鲁建建管函〔2018〕21号)要求,现结合我市实际,就组织试点企业和试点项目,承接试点任务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点范围
1.试点企业为注册地在我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
2.试点项目为我市行政区域内正在实施或已经确定实施的工程总承包、全过程工程咨询的工程项目,包括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等工程项目。
二、试点内容
1.本批工程总承包试点企业可以是具有工程设计或者施工总承包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也可以是具备工程设计和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鼓励同时具备工程设计和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参加工程总承包试点。
2.鼓励投资咨询、勘察、设计、监理、招标代理、造价等企业采取联合经营、并购重组、资质增项等方式发展全过程工程咨询。本批全过程工资咨询试点优先选择具备工程设计、工程监理、造价咨询两项及以上资质的企业,可以是具备工程设计、工程监理、造价咨询两项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也可以是具备工程设计、工程监理、造价咨询两项及以上资质的联合体。列入《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山东省建筑业改革发展试点地区、试点项目和试点企业名单的通知》(鲁建建管字〔2018〕3号)的试点企业和项目不再重复申报。已依据《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组织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申报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试点企业的通知》(鲁建标函〔2018〕17号)上报过试点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不再重复申报,试点名单随第二批试点一并公布。
三、有关要求
1.列入试点的企业和项目,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开展经营活动,一经发现存在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将建议省住建厅从名单中予以清出。
2.申报单位于2018年9月12日前将申报材料报市城乡建设委建筑业管理处。
附件:1.工程总承包试点企业申请表
2.工程总承包试点项目申报表
3.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企业申请表
4.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项目申报表
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8年9月6日
(工程总承包联系人:陈宣舟 电话:66605634
全过程工程咨询联系人:邱 勇 电话:66605636
张 卫 电话:66603697)
附件1
工程总承包试点企业申报表
企业名称(盖章):
企业名称 | 资质等级 (设计或施工) | 综合实力 | 社会信誉 | 工程总承包业绩 |
备 注 | 1.“综合实力”栏填写本企业的组织机构、专业设置和人员结构情况,本企业设计、采购和施工各阶段项目管理服务能力以及相应的财务(融资)、风险承担能力等; 2.“社会信誉”栏工程设计企业填写本企业近3年来所获得的各种荣誉、奖项等; 3.“工程总承包业绩”包括本市、市外及境外工程项目,填写工程总承包业绩的,将工程概况及备案合同复印件附后。 |
附件2
工程总承包试点项目申报表
建设单位(盖章): 工程总承包单位(盖章):
序号 | 项目名称 | 地点 | 建设单位 | 投资 性质 | 发包 方式 | 承包 范围 | 工程总承包 单位 | 建设规模(㎡) | 合同金额(万元) | 主要 计价方式 | 开竣工时间 |
备 注 | 1.“投资性质”分为政府投资或社会投资; 2.“发包方式”分为公开招标、邀请招标或直接发包; 3.“承包范围”填写是否为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的全部或部分; 4.“主要计价方式”分为固定总价、固定单价、成本加酬金或实际工程量乘费率等方式,如为其他方式,请说明; 5.项目立项审批、核准或者备案手续附后。 |
附件3:
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企业申请表
企业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详细地址 及邮编 | ||||||
法定代表人 | 联系电话 | |||||
试点工作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企业 资质资格 | 资质类别 | 资质专业 | 资质等级 | |||
监理资质 | ||||||
设计资质 | ||||||
造价咨询资质 | ||||||
其他资质资格 | ||||||
职工总数 | 专业技术人员总数 | |||||
工程建设类注册人员配备情况 | 注册建筑师和勘察 设计注册工程师人数 | 注册监理工程师 人数 | ||||
注册造价工程师人数 | 其它工程建设类 注册人员数量 | |||||
2017年营业收入(万元) | 合计 万元。其中: 工程设计收入 万元,占总收入的 %; 工程监理收入 万元,占总收入的 %; 工程造价收入 万元,占总收入的 %; 其他收入 万元,点总收入的 %。 | |||||
企业近两年内完成的代表性工程业绩 (工程设计、监理、造价每一类不超过2项) | ||||
项目名称 | 项目规模及主要技术指标 | 竣工时间 | 合同额(万元) | |
我公司申请列入山东省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企业。
企业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 ||||
济南市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意见 |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注:1.附企业资质标准范围内的注册人员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
2.附近两年完成的代表工程概况及备案合同复印件。
附件4:
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项目申报表
建设单位 | |||||
单位地址 | |||||
项目名称 | 项目地址 | ||||
项目规模 | 项目投资 (万元) | ||||
项目投资性质 | □政府和国有投资 □社会投资 | ||||
项目类型 | □市政基础设施 □公共建筑 □保障性住房 □商品住房 □工业建筑 □其他__________ | ||||
全过程工程咨询业务预计开始时间 | ________ 年 __ 月 | 项目预计交付 使用时间 | _________年 __ 月 | ||
试点工作负责人 | 职务 | ||||
手机 | 电子邮箱 | ||||
试点工作联系人 | 职务 | ||||
手机 | 电子邮箱 | ||||
申报单位 (建设单位) |
申报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
全过程工程咨询 单位 |
申报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
济南市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意见 |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注:项目立项审批、核准或者备案手续附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