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质量工作议事协调机构: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加快质量强市建设的实施方案》(济发〔2018〕36号),依据《济南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济政发〔2018〕27号),现组织开展第六届济南市市长质量奖(以下简称市长质量奖)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基本条件
1.申报市长质量奖的单位,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主体业务正常运行5年以上;
(2)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积极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推动新旧动能转换,不断提升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
(3)建立了有效运行的质量管理体系,形成了自我完善的持续改进机制,在质量发展、品牌建设、科技进步、标准创新、经济社会效益、节能降耗减排、生态环境保护和履行社会责任等方面取得突出成效;
(4)认真贯彻GB/T19580《卓越绩效评价准则》等国家标准,积极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质量效益突出;近3年来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和质量水平位居省内同行业前列;
(5)品牌优势突出,社会美誉度高,具有良好的质量信用记录和社会责任记录;
(6)近3年内无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无重大质量、环境污染、公共卫生等事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认定),无因单位责任导致的服务对象、用户(顾客)投诉的突出问题;
(7)近3年内无违反财经纪律等问题;
(8)近3年内无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2.申报市长质量奖的个人,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政治坚定,清正廉洁,品行端正,信用良好,恪守职业道德和社会规范;
(2)在本市从事质量相关工作10年以上;
(3)申报市长质量奖的外籍人士应拥护中国的社会制度、领土完整和国家统一,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尊重中国传统文化和道德观念;
(4)能够结合本职工作,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积极组织实施质量提升行动,积极推进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
(5)具有较强的质量意识和创新意识,对质量发展事业有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6)在履职的工作岗位或从事的质量领域为质量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
(7)有较高的社会认同度,质量工作业绩得到群众的普遍认可;
(8)所属单位近3年内无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无重大质量、环境污染、公共卫生等事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认定);
(9)无不良记录和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二)其他事项
1.在单位评审方面,要体现党和国家关于发展质量和效益的要求,突出质量发展、科技创新、品牌建设、经济效益,关注节能环保、安全生产、生态文明、社会责任。
(1)申报单位应导入并有效运行卓越绩效管理模式,具有较高质量管理水平、较强品牌影响力,能较好地承担示范引领作用,能够带动区域经济发展,具备良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
(2)鼓励大数据与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制造与高端装备、量子科技、生物医药、先进材料、产业金融、现代物流、医疗康养、文化旅游、科技服务等“十大产业”相关单位申报。
(3)鼓励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积极提高农业创新力、竞争力和全要素生产率,增创农业发展新优势,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的农业“新六产”单位申报。
(4)鼓励装配式建筑、绿色餐饮等新兴产业单位,以及在行业内具备示范引领作用的老字号企业等单位申报。
(5)鼓励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创新能力强、主导制定国际标准或国家标准、质量管理水平先进、符合产业发展方向、成长性较强的中小型单位参评。
(6)对安全、环保、产品质量存在较大风险隐患的行业,违背国家产业政策的行业和高能耗行业严格限制。
2.在个人评审方面,突出工匠精神和企业家精神,弘扬劳动光荣的社会风尚和精益求精的敬业风气。
(1)突出为质量发展和质量提升做出突出贡献的各行各业一线员工和科研人员。
(2)鼓励坚守中华文化、传承传统工艺的“济南工匠”申报;鼓励专注于质量发展、技术创新、品牌提升,积极推行先进管理方法,推动济南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提升的优秀企业家申报;鼓励从国内外引进,为提升本市质量、技术和管理水平作出突出贡献的顶尖人才申报。
(3)对不能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违背基本道德规范、违反法律法规和政治纪律的个人严格限制。
3.已获得市长质量奖的单位和个人,不得重复申报。已获得市长质量奖提名奖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再次申报,但关键绩效水平或重大工作成果应较上次申报时有大幅度提升。
4.个人和个人所在单位不能同时申报。
二、申报材料
(一)申报市长质量奖的单位应提交以下材料:
1.《第六届济南市市长质量奖(单位)申报表》,申报表中包含单位基本数据、单位简介和经总结提炼的质量管理理念。
2.《自评报告》,按照《卓越绩效评价准则》(GB/T 19580-2012)编写。
3.以总部或总公司(集团)名义申报的,应附组织框架图和文字,详细说明单位内部关系;从事多元化经营,提供多项产品和服务的,申报材料信息应覆盖各项主要业务。
4.单位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所获奖励证书等证实性材料复印件。
5.以上材料以A4纸幅面胶装成册,一式两份,并在每册侧脊上注明申报单位名称。
6.包含与上述材料内容完全一致的电子版文件(可编辑,一般为Word文件)及证明材料扫描件(pdf)的5寸光盘一张。
(二)申报市长质量奖的个人应提交以下材料:
1.《第六届济南市市长质量奖(个人)申报表》。
2.《自评报告》,应详细说明申报个人的质量工作经历、获得与质量有关的奖励、取得与质量有关的业绩和成果,以及对所在单位经营发展产生的积极影响。
各类申报个人应分别着重说明以下方面做的工作和取得的绩效。
(1)专家学者
①具有较高理论水平,能够引导、影响和促进质量管理理论、实践的发展进程;
②在质量管理理论研究、实践方面取得重大突破和创新,在权威刊物发表重要学术论文,出版高水平的理论专著;
③在质量领域具有很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研究成果和理论创新为省内同行所公认,获得省部级以上或国家专业领域的表彰奖励,在社会各界享有良好声誉;
④研究成果在实际质量工作中得到有效应用,解决了质量难题,提升了质量水平,取得了巨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⑤积极引入国际先进的质量管理新知识、新方法、新模式,提升了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
(2)单位管理者
①长期重视质量管理工作,具有丰富的质量管理实践经验,在保障质量安全、推动质量发展中发挥重要作用;
②具备追求卓越的先进质量管理理念,并在所辖单位中积极贯彻实施;
③结合单位实际积极学习、推广、应用当前国内外先进的质量管理理论和方法,取得明显成效;
④积极探索提高单位质量管理水平和效率的有效途径,创新质量管理方法模式,并具备在全市、全行业推广的价值;
⑤重视培育单位的质量价值观和价值理念,推动形成独特的质量文化;
⑥切实领导制定适合单位发展的战略规划,带领全单位贯彻落实,并能根据外界经营环境变化及时调整;
⑦注重质量专业人才培养,培养形成高效的质量管理团队;
⑧近3年单位的主要绩效指标处于国内同行业领先水平,主要质量指标名列前茅;
⑨近3年顾客满意度和员工满意度横向比在同行业处于领先水平,纵向比有明显提高;
⑩个人及所辖单位具有广泛的社会认同度和影响力,推动单位自身和行业质量水平不断提升;
⑪编著有关质量论文、专著、译著、教材等,并在一定范围内发表或发行。
(3)工程技术人员
①长期坚守在质量工程技术一线开展工作,熟练掌握质量工程技术方法与工具,具有良好的模范带头作用;
②在质量技术方面取得重大改进或突破创新,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质量核心技术,有效解决了生产或服务环节中的质量难题;
③通过质量技术攻关,提高本单位产品的质量水平,降低产品质量成本,提高单位品牌效益;
④个人及所属单位在省部级以上的岗位、技能大赛中获得表彰;
⑤个人及所属单位具有广泛的社会认同度和影响力,推动单位自身和行业质量水平不断提升;
⑥编著有关质量的经验交流稿、论文、专著、译著、教材等,并在一定范围内发表或发行。
(4)一线员工
①长期坚守在生产一线开展工作,熟练掌握工作技能,能够起到标杆作用;
②在企业技术革新、技术改进、质量攻关等活动中发挥骨干作用,能够有效解决生产经营中的质量技术难题;
③在企业生产经营中有独创的质量技术成果,在行业中得到广泛推广应用,取得良好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④在企业员工中能够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积极开展传、帮、带活动,为本企业培养大批熟练技术工人;
⑤在岗位操作、经营和服务技能的评比中获得省级以上奖励;
⑥个人及所属单位具有广泛的社会认同度和影响力,推动单位自身和行业质量水平不断提升;
⑦编写有关质量的经验交流稿、论文等,并在一定范围内发表。
3.个人身份证、所获奖励证书等证实性材料复印件。
4.以上材料以A4纸幅面胶装成册,一式两份,并在每册侧脊上注明申报个人姓名。
5.包含与上述材料内容完全一致的电子版文件(可编辑,一般为Word文件)及证明材料扫描件(pdf)的5寸光盘一张。
请各区县质量工作议事协调机构办公室在提交上述材料时,同时提交加盖公章的材料报送函和申报单位(个人)名单。
三、申报程序
各区县质量工作议事协调机构组织辖区内单位和个人自愿申报,并于2019年1月20日前,会同有关单位,特别是农业、环保、安监、食品药品监管等申报单位和个人的相关主管单位,对申报资格、基本条件、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签署推荐意见,加盖公章后报送市质量强市及品牌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址:济南市英雄山路238号2005室)。
四、注意事项
1.各区县质量工作议事协调机构要按照本通知的要求,认真做好申报材料初审和推荐工作。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总量控制、好中选优的原则,严格控制推荐数量,确保推荐单位和个人的质量。每区县推荐申报单位不得超过2家,推荐申报个人不得超过2名。
2.市长质量奖推荐和评审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对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申报单位、申报个人和推荐单位,取消申报或推荐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监督(举报)电话:0531-82568852。
3.市长质量奖申报和评审工作不收取任何费用,评审工作相关机构和个人不得利用咨询、帮助整理材料等名义搭车收费。
联 系 人:张雷 刘飞
联系电话:0531-82568852
传 真:0531-89738620
电子邮箱:jnzjjzlc@jn.shandong.cn
联系地址:山东省济南市英雄山路238号2005室
附件:1.第六届济南市市长质量奖(单位)申报表
2.第六届济南市市长质量奖(个人)申报表
济南市质量强市及品牌战略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