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建设工程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实现“一次办成”,着力减环节、减材料,提高审批效率,决定对我市建设工程企业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统一实行电子化申报和审批。现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

  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权限内审批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含告知承诺制)、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含告知承诺制)、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工程勘察、设计单位资质均统一实行电子化申报和审批。实行电子化申报和审批后,我不再受理上述事项纸质申报材料。

二、工作流程

实行电子化申报和审批事项,企业应通过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http://jncc.jinan.gov.cn/)—应用系统入口—行政审批系统进行申报。

    (一)用户注册。企业首次使用系统应选择“建设单位/资质企业注册”,填写企业基本信息并上传相关原件。填报完成后,提交系统账号预审(无需至济南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办理),系统预审合格后即可申报资质。

(二)系统填报。登录行政审批系统,选择申报资质类别及事项,填报资质申请信息,上传符合资质标准要求的附件材料原件的扫描件填报完成后,系统生成并打印《申请表》。

(三)窗口办理。企业携带系统上传的所有附件材料原件和加盖企业公章的《申请表》至济南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申报资质,窗口一次性核验申报材料全部原件,原件核验后当场退回企业。

(四)证照寄递。审批通过后,企业可申请寄送证照结果材料,实现领证“零上门”

  三、档案管理

  申报要件数据化,全程无纸质资料,行政许可网办过程中所形成的审批、证照等数据信息,按要求存储,行政许可决定做出后直接在线归档。

  四、实施时间

  通知自2018年9月14日起实行。

 

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8年913日